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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警勤務落實 破獲瓦斯手槍案
2010
08/16
16:27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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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 16:27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破獲瓦斯手槍

 

虎尾警勤務落實破獲瓦斯手槍案

虎尾警分局惠來派出所員警於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破獲犯嫌張桓綸(81年次)持有改造手槍案件,經偵查後,張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虎尾警分局惠來派出所所長蔡昆鴻、警員吳信昌等2人,於執行20-22時堆高機防竊巡邏,行經虎尾鎮惠來里46號旁產業道路,發現嫌疑人張桓綸(81年次、設籍宜蘭市)深夜一人在產業道路遊蕩,形跡可疑,經下車盤查,犯嫌稱因心情不佳,所以一人至該產業道路散心,警方因最近雷厲風行執行堆高機防竊巡邏,且該民設籍宜蘭市,深夜來到虎尾鎮產業道路,覺得相當可疑,經詳細巡視犯嫌周邊草叢,赫然發現黑色手槍一把,內有彈夾、鋼珠一瓶、六角板手一付,經檢視是改造瓦斯手槍,嫌犯見警方已取出該手槍,坦承是其所持有,警方巡邏車,為免遭警方查獲所以就先將手槍棄置草叢內,不料還是為眼尖的警方所查獲,經警調查該把槍枝是犯嫌於97年間以每把新台幣3000元在宜蘭市一家玩具槍所購得,平時均作為射擊鳥類用。

虎尾警分局長陳世寶表示:現在仿真槍之瓦斯槍因製作精密,威力強大若再配合鋼珠使用,恐會對人體具有殺傷力,而且野生動物保育法通過後,已禁止再獵殺野鳥,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興趣而私擁仿真槍之瓦斯槍及獵殺野鳥,以免觸法。

上傳時間:2010-08-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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