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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男女『以物易毒』謀生
2010
08/14
15:04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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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4 15:04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員警接獲線報,指稱有歐里桑、歐巴桑在屏東市「永興公園」及屏東縣高樹鄉田子社區活動中心販賣毒品,經查證情報來源正確,該販毒集團活動範圍遍及屏東市及屏北地區,遂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林吉泉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歷經3個多月跟監、埋伏、蒐證,發現黃o田與鄭o月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租屋在屏東市「永興公園」旁,平日喬裝成在運動、休閒之夫妻,實際共同從事販毒行為,黃o田並向前來購買毒品之人,自稱為「公園老大」,黃、鄭2嫌販賣甲基安非他命毒品除了以現金交易外,亦可『以物易毒』方式交易,據購買毒品之嫌犯稱,曾以土雞、甲魚、魚、烏龜、蛇等物向黃男換取等值之安非他命吸食解癮;另馮o正假藉維護屏東縣高樹鄉田子社區活動中心環境之名義,實際居住於該活動中

心,並利用儲藏室做為販賣毒品之掩飾處所;案經專案人員於本(8)月初見時機成熟,即報告大隊長林英仁有關案情進度並研擬緝捕計畫,於同(8)月12日10時由大隊長指揮刑警大隊、屏東分局、里港分局、屏東憲兵隊等60名優勢警力,全面發動緝捕行動,經搜索、拘提黃o田等18人到案,並起獲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現金、失竊機車等證物,全案依販賣、持有毒品、竊盜等罪嫌,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毒品危害社會,大家有目共睹,影響層面深遠,因而造成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且毒品價格昂貴,吸毒後無法正常生活工作,為籌措購毒金錢,必鋌而走險犯下強盜、搶奪、竊盜等違法行為,希望社會大眾共同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警察局在此呼籲,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平日錢財不露白,貴重物品更不可任意離身放置於機車置物箱內,民眾若發現身旁有宵小或其他不法犯行,能勇於向警察單位110報案及多加利用165反詐騙電話,警民合力打擊犯罪,將使掃黑的網絡更綿密而有效,共同營造民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10-08-1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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