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訂「加強中小型工程採購稽核監督推動計畫」,訂定3年執行目標,要求中央部會署及縣市地方政府設立之採購稽核小組,加強辦理中小型公共工程的稽核件數,並以每年成長10%為目標,全面提升工程採購品質。
工程會表示,范主委自上任後除重大公共工程計畫的列管外,對於中小型公共工程的採購程序、施工進度及品質也相當重視;經統計98年度1千萬元以下中小型工程標案計有58,224件,各稽核小組共稽核2,467件,稽核比率約為4.24%,鑑於中小型公共工程件數多且與民眾日常生活習習相關,為有效加強中小型公共工程之稽核監督,工程會研訂分年執行目標。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此推動計畫中已公開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並具體建議各稽核小組加強稽核災後復建及鄰里建設等工程、同時稽核廣度應考量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並提出8大項稽核監督重點,以利儘速落實推動,預估依本推動計畫執行3年後,1千萬元以下中小型公共工程的稽核件數約可成長800件。
工程會強調,工程採購程序的適法性、施工的進度及品質的掌握,仍有賴工程主辦機關依約落實履約管理與督導,本推動計畫已函送各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全力配合,並函送各相關產業公會協助推動,工程會希望由全民共同監督公共工程,一起為提升公共建設品質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