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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十萬塊 阿秋活蟹的悲歌
2010
08/12
18:53
仇臻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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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18:53
仇臻 台中市 投書

日前看到阿秋活蟹老闆娘因欠稅兩億,而遭到管收,台中行政執行處懸賞十萬元獎金通緝負責人。執行官胡天賜說「因為金額龐大,為確保國家租稅債權,認為有必要聲請管收,對欠稅大戶也能產生相當的嚇阻力。」

筆者認為一個坐擁民心的政府,不用花大錢發獎金,也不用為了稅收傷腦筋,更無須動用社會成本,只為了抓一個老百姓。他賺的錢又不是政府給他的,政府也沒有補助,也不是偷來搶來的,政府有必要用通緝的嗎?有必要逼自己的人民到這種地步嗎?花十萬塊去懸賞一個欠稅戶,怎麼不乾脆拿來多抓幾個壞人?你不繳錢就把你抓起來,簡直把欠稅戶當作作奸犯科的人一樣。

人民為什麼那麼討厭繳稅?不就是因為政府沒把錢花在刀口上嗎?歐美國家稅收雖重,但社會福利制度十分健全,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有的國家還有「搖籃到墳墓」的保障之稱,諸如此類的社會福利,人民可是搶著拿錢出來繳稅呢!反觀台灣三天兩頭就被質疑官商勾結,總是做一些人民覺得沒有必要的建設,不是花大錢蓋蚊子館,就是才完工沒多久就壞掉、拆掉,國庫整天喊窮,難道人民就錢很多嗎?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竟然利用人性吸收善良老百姓當線民,如果國家富強,萬民安樂,哪有誰會為了十萬塊去檢舉通報呢?更不用說會有誰會因為沒繳稅而被通緝!

上傳時間:2010-08-1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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