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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杯肇事,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2010
08/12
16:50
黃凡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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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16:50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日前凌晨3時45分接獲通報,表示於河北路與崇德二路口有三部自小客發生車禍,員警黃雷俊及吳榮森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場,警方於其中一名駕駛孫○志(30歲)身上聞有濃厚酒味,疑有酒醉駕車情事,即於現場對三名駕駛施予酒測。

警方施予酒測後,該名孫姓駕駛酒測值為0.59MG/L,超過標準值甚高,另外兩名駕駛酒測值皆為0.00MG/L,孫姓駕駛坦誠稍早和朋友聚餐,多喝了幾杯啤酒,行經該路段的時候煞車不及才撞上左邊來車,使左邊來車迴轉又撞上後方的自小客,警方也向孫姓駕駛宣導,因為他的貪杯不僅造成自己車輛前車頭全毀外,還要負擔其他兩部自小客的維修費用外,更重要的是涉有公共危險之罪,真是得不償失呀!

上傳時間:2010-08-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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