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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破窗慣犯賊性難改,再度犯案時遭中市警逮獲
2010
08/09
19:00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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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9:00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東山所長李瑞雄有鑑於轄內假日發生在新都生態公園及登山步道停車場發生破窗竊案,根據犯案時段及犯罪熱點手法分析編排巡邏及誘餌車埋伏等勤務作為,於昨(8)日11時歹徒再度犯案時,由巡邏勤務巡佐陳俊男、警員徐銘鴻逮獲打破車窗竊取財物現行犯林○志(42歲、多案竊盜刑案資料),全案經偵訊後移請偵辦。

東山派出所巡佐陳俊男、警員徐銘鴻執行山區巡邏兼又餌車勤務11時巡經一號步道停車場,發現一名男子手戴棉質手套看到警車立即躲入車6797-**自小客下方並將手套丟棄,立即趨前盤查發現該男子所躲入的車輛6797-**、3298-**兩部自小客車窗均遭打破,經查該男子為林○志並於其所駕駛自小客(車號**-2397),車內前座扶手發現犯罪工具中心?(鑽)1支、行動電話2支及一只背包內有(錢幣400元、鑰匙3支、遙控器5個、車輛使用手冊1本),經查行動電話2支為被害人黃○○(車號6797-**車主)所有,背包為被害人陳○○(車號3298-**車主)所有。

由於林嫌曾於5月在大坑地區多起車輛破窗竊案遭東山所查獲移送法院羈押,但因父親過世剛交保在外,仍賊性不改繼續犯案,林嫌以車為家居無定所四處破窗犯案為生,生性狡猾愛鑽法律漏洞,對警方偵訊避重就輕,對於車上所查獲贓物仍辯稱非其所偷,都是撿到的,就看能不能再度交保。

車主發現自己車遭竊走財物損失不多但車輛遭破窗清理很麻煩對歹徒犯行相當氣憤,但對警方能迅速破案均感到非常感謝,東山派出所轄內大坑風景區休憩步道多,最近又有新都生態公園落成可供民眾運動,警方呼籲民眾前往公園運動或登山時下車時應先將車內貴重財物帶下車避免成為歹徒覬覦對象。

上傳時間:2010-08-09 19: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義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