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件由政府公辦擬定計畫完成後,接續辦理招商委託民間實施的都市更新開發案-「臺中市體二用地都市更新案」,已於今年4月正式進入權利變換計畫實質作業階段。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表示,都市更新案的開發計畫過程,可分為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兩階段作業,其中尤以權利變換計畫最難執行。因關係到權利義務分配、拆遷補償安置、開發資金籌措管理等重要議題,因此往往成為大部分都市更新案成敗的關鍵階段。
目前工作團隊已陸續完成包括體二用地都市更新願景館(工作站;地址在臺中市東區玉皇街15號;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上7點)的設置,以及架設完成都市更新資訊網站(網址為www.t2.twmail.org),可讓居民及相關權利人都能便利瞭解與互動。
本案更新單元面積高達10.5公頃以上,目前範圍內共計有1,814單位的現況地上物,均已完成調查及測量並公佈成果。依據此結果,目前也正積極辦理更新前權利價值評估,拆遷補償價值查估等作業,更新後是否願意參與分配的初步意願調查也已完成,並據以規劃設計安置住宅及更新後權利價值評估作業中。
為了積極開發體二更新地區,並希望能導入國際視野,市府於今年3月簽約,委託包括美國第二大商業建築規劃設計公司MG2(MulvannyG2Architecture)組成之規劃團隊,針對體二用地全區未來願景進行規劃,目前已勾勒出初步構想成果。
由於更新範圍內多數建物未辦理產權登記,因此自6月底開始即陸續宣導協助權利人,洽辦合法建物認定(合法建物認定文件:民國45年11月1日前存在之建築物門牌編訂證明、房屋稅籍證明、用水或用電裝置證明等),並將收件截止期限,延長至99年8月31日,可郵寄或親送至體二願景館(工作站)。
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及土地所有權人,未來可依該土地及建物更新前之權利價值分配更新後之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份或權利金,且若為參與分配更新後安置住宅者,市府另將爭取提供開發期間之租金補貼。
至於基地內無法提出合法證明之建物,可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採查估之殘餘價值領取建物拆遷補償金。另依市府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遷者另有自動拆遷獎勵金。
此外,本案為因應錯綜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與歷史陳年之課題,安置計畫針對現有違法建物之權利人,將提供「優惠專案」予拆遷補償費抵付選購安置住宅者,並將此回饋計畫納入後續委託實施之招商條件之一,保護權利人最大權益。
本案預計將於10月底前公佈更新前後之權利價值及拆遷補償費用,並同步展開更新後安置住宅選配申請。並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