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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藉口急診要先走 友人揭穿謊言
2010
08/04
16:10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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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16:10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警察為國家公權力的執行者,執法過程中不外乎法、理、情,對民眾遭遇緊急情況,出於不得已的行為,警察亦會考量當時環境情況,體恤民眾,不會多加刁難,但某些投機分子卻利用警方同情的心理,羅織謊言試圖規避裁罰。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巡佐張自西與警員林子權、徐萬來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時,於中清路與文心路口盤查一部日產深綠色自小客,當林員以電腦過濾查詢,車號00的車輛顯示為豐田廠牌,與現在三人面前的日產自小客完全不同,明顯係該車違規懸掛他車號牌行駛。

駕駛黃0星(47歲)起初矢口否認,但電腦資料就在眼前,根本無法狡賴,而後黃00改口說友人現在非常不舒服,要趕快載他到醫院掛急診,要求警方放行,因為擔心延誤民眾的就醫時機,警方想代為通知救護車,友人因看不下去黃00的欺瞞行為,主動向員警表示自己身體並沒有不舒服,讓黃00的謊言當場被戳破,頓時啞口無言。

警方發現黃00駕駛的日產自小客除了懸掛他車車牌外,本身車輛也早被註銷,不能再行駛,可能是為了想繼續開上路,才使用他人的車牌,藉以躲避警方的查緝。

黃00在被發現後,以掛急診為由,試圖閃避警方的告發取締,最終是同車的友人出面拆穿他的謊言,讓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的警方一頭霧水,或許是黃00違規還不知改錯的行為,連友人都看不下去。警方依黃00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開單舉發違規行為。

上傳時間:2010-08-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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