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國十大神農選拔,即日起至8月31日止接受推薦報名,凡從事農、林、漁、畜者具有傑出事蹟之農民,都可以向生產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或農漁會報名參選。
嘉義縣政府表示,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評選為十大神農及模範農民者,將接受農委會公開頒獎表揚。十大神農每人獎金20萬元和獎狀乙紙,模範農民每人獎金10萬元及獎狀乙紙。參選資格如下:
凡中華民國國民專職於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合法使用土地、設備(施)及經營農業,且品德操守良好者。
(二)對農、林、漁、牧業經營表現傑出,且有前瞻獨創性改革,足以示範推廣,或對促進農業經營企業化與產業發展有卓越貢獻者。
(三)5年內未曾獲選神農獎者;曾獲選神農獎而再參選者,需有創新事蹟,舊有事蹟不予計分。
(四)最近5年內,未曾因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或案件尚在法院審理中者。但過失犯、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或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但書不予記載各款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