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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林大會─尬舞嘜尬車!
2010
08/02
17:41
廖國樑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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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2 17:41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為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倡導正當休閒運動,苗栗警分局於99年7月30日19時至21時結合苗栗市公所在苗栗市火車站站前廣場辦理99年度「暑假保護少年安全─青春專案」舞林大會尬舞活動。

苗栗警分局8月2日表示,期使苗栗市青少年身心能有正當管道發展,建立起屬於自己的青春堡壘,藉此舞蹈比賽活動,亦宣導少年勿濫用藥物、反毒、防止性交易、防竊、反飆車、勿流連網咖、避免深夜遊蕩等偏差行為,以及預防打工被害被騙或從事危害社會安寧與觸犯少年虞犯行為。

苗栗警分局說,這次活動由STREETSOUL職業舞團、VENUS舞團、MIX舞團及苗栗高商、苗栗農工、建台中學熱舞社等團體參加,雖然比賽當日適逢天氣熱,仍不減團員們尬舞求勝的熱情!

苗栗警分局分局長沈炳信表示,辦理舞林大會有助於推展全民體育運動、促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國民良好運動休閒習慣,尤其暑假期間,青少年學子們有較多的時間從事戶外活動,更需要提供安全活動的空間,營造優質青少年成長環境!希望兒童與青少年尬舞嘜尬車。

圖上:苗栗警分局少年犯罪防制官劉警官宣導「暑假保護少年安全─青春專案」舞林大會尬舞活動。

圖中:苗栗警分局於99年7月30日19時至21時結合苗栗市公所在苗栗市火車站站前廣場辦理99年度「暑假保護少年安全─青春專案」現場?加舞林大會尬舞活動兒童與青少年。

圖下:苗栗警分局少年犯罪防制官劉警官說明宣導少年勿濫用藥物、反毒、防止性交易、防竊、反飆車、勿流連網咖、避免深夜遊蕩等偏差行為。

上傳時間:2010-08-02 17:4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廖國樑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