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張花冠籲所屬熟練「農村再生」寶典爭取地方建設
為建立高效率的「農村再生」推動機制,嘉義縣政府日前特別邀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林長立副局長蒞臨為科長級以上主管講解條例精神及要點,縣長張花冠強調,這是弱勢地區賴以推動基層建設的一線生機,期所屬能洞燭機先,以利輔導地方爭取更多建設。
張花冠指出,嘉義縣是傳統型農業縣,在都市化風潮及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嚴重,居住之高齡者相對較多,另因資源有限,政府投注在農村之建設,僅能偏重於少數地區或重點式之硬體建設,導致農村之建設及公共設施不足。
又因中央較少投入農村人文營造等軟體建設,造成農村發展嚴重落後,生活機能明顯低落,城鄉差距越來越大,致農村生活及文化特色逐漸喪失,農村發展課題已不容忽視,亟需政府積極投入。
共4章、38條「農村再生條例」在本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將設置1500億元基金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為弱勢地區推動基層建設帶來一絲絲希望。
張花冠表示,「農村再生」一致上係以現有農村社區為中心,強化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制度,建立農村整體再生活化,並強調農村產業、自然生態與生活環境之共同規劃及建設,注重農村文化之保存與維護及農村景觀之綠美化。
未來將由各社區依其發展願景研擬「農村再生計畫」,將計畫送至縣府初審,縣府審查後再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補助經費,但有一點非常重要,即是社區需參加培根訓練才能提報「農村再生計畫」爭取經費,張花冠同時呼籲農委會保留一些名額給嘉義縣,以創造生機。
張花冠特別感謝水保局林副局長蒞臨指導,期勉所屬能發揮種子作用,把農村再生訊息散撥出去,協助嘉縣農村社區推廣宣導農村再生,以爭取更多補助經費挹注地方建設,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及提升產業活動,照顧農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