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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同步取締酒後駕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2009
03/31
03:16
蔡惠美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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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03:16
蔡惠美 彰化縣 報導

根據統計彰化縣轄內98年2月份發生死亡交通事故11件,造成11人死亡。鑑於酒後駕車造成民眾嚴重傷亡與生命財產損失,為確保交通安全,彰化縣警察局於3月26日持續實施「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執法工作」;重點目標以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路段及夜市、餐飲業、酒店、KTV、攤販密集地點等相關周邊道路,當日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15件,其中有5件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酒後駕車肇事」為全國死亡交通事故肇因之首;再次呼籲民眾於參加喜慶宴會等各種公開場合,酒後不開(騎)車,改搭計程車或其他大眾運輸工具,或是指定不喝酒者駕駛,以及請親友接送等安全方式返家,或由飲酒場所主動提供代客叫車之服務。為防制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發生,彰化縣警察局將持續規劃全縣不定時同步全面施行取締工作,請各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務必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安全法則,以確保本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上傳時間:2009-03-31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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