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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期重劃區內市有耕地承租人澄清說明
2010
07/26
15:18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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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15:18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日前媒體報導,台中市第十四期重劃區內市有耕地承租人陳正宗等6人,「承租公有耕地,卻因為市府要重劃,要求民眾自行拆除居住40年的土角厝,並傳出明明種的高經濟價值的玫瑰,卻將被以稻米查估」乙案,市府地政處表示,陳姓民眾等人於7月22日聯名向市府提出聲援,表示拆除土角厝為確保自身權利,配合市政府完全恢復租地耕作,事實上為經深思熟慮後而決定自行拆除。

市府地政處表示,有關第十四期重劃區內市有耕地地上農作物查估補償,業已於99年7月22由市府經濟發展處農業科查估完竣,並無高經濟作物的玫瑰被以稻米查估情事。

地政處指出,耕地租約承租戶與市府簽訂市有耕地租約,歷經數十年之久,地政處為促進都市建設並避免糾紛,在情、理、法兼顧之下,理當保障承租戶之最大權益,並維護政府之公信力,以達雙贏之目的。

上傳時間:2010-07-2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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