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檢察官專業用錯地方
2010
07/07
17:25
童保
來稿照登
投書
分享
瀏覽 (329) | | | |
2010-07-07 17:25
童保 來稿照登 投書

監察院針對十四年前竹竿女童性侵案,一口氣糾正內政部、台中市警察局、法務部、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四機關,就其起訴草率、督導不周,完成其調查報告。

該案承辦檢察官劉家芳,頗感委屈地表示辦了起碼超過5000件的案子,記功嘉獎為數不少,卻為單一事件遭受踐踏,心中覺得很不公平!雖然劉檢察官一再強調對此案已人盡意致,並因為同情女童的遭遇,「而幫其募集了4000多萬的基金」;此點筆者非常不認同,當命案發生第一個時間點,檢察官的任務是要在黃金時間,主動出擊趕快尋找證據,而不是僭越內政部的職權,去向社會大眾募集愛心捐款,結果自己本職的蒐證沒做,即草草起訴,讓此案陷於膠著之處,如今被害女童已過世,而命案卻還未偵破,真是太令人遺憾了!

殊不知被糾正的四個機關,要如何來懲處失職人員與檢討改進,才是監察院調查的目的,其實很多案子經監察院詳實調查之後,責成各機關處置,往往就沒下文了;做錯了就要勇於認錯接受處罰,把自己的專業真正發揮出來,做到懲奸除惡,已是人民之大幸,否則用自己的影響力去募款,若沒救到女童及抓到兇手,再多的四千萬都是枉然。

筆名:姜文

職業:教師

上傳時間:2010-07-07 17: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童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