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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藉媒體辦案陋習
2010
07/06
18:56
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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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18:56
張洋 來稿照登 投書

檢察總長黃世銘,的確有不同的風格,讓全民寄予厚望。尤其信誓旦旦表示出任檢察總長後,會嚴格約束特偵組嚴守偵查不公開,仿照日本特蒐組,除了特定發言人,禁止檢察官與媒體接近,一旦發現洩漏,必降調其職務,蠻大快人心的。

檢調系統長久以來「玩法」的伎倆,縱使是非明眼人也看得出來,這種有恃無恐「靠勢」的作風,也只有身歷其境者才能體會出個中滋味;就拿檢察官常違反程序正義、違反偵查不公開、違反無罪推定論、進而濫權起訴等等。這種不設限視人權為無物的戕害人權作風,顯示檢察體系仍處在過去戒嚴的威權心態濫權辦案,台灣才會創下檢察官起訴定罪率不到五成的紀錄,甚至某知名檢察官專辦大案,如「馬特別費案」,其定罪率恐怕接近零,這種不負責、違憲戕害人權的檢察官,根本完全不遵守檢察官基本守則,法務部留他作啥?

雖說「陳聰明案」讓司法威信力重挫法,但若因此換了一個黃世銘,能夠破釜沈舟破除檢察官一貫接近媒體的辦案手法,做到「禁檢近媒體洩密就降職」,啟動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尊重人民司法人權,當然必獲得民心,少了民怨。相信這僅是新任檢察總長踏進尊重人民司法人權的第一步,還有很多歐美重視人權的作法值得學習採用,大有為的政府就從重建檢察體系威信、公正開始吧!

筆名:張洋

職業:教師

上傳時間:2010-07-06 18: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張洋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