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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OLICE發揮功效 員警落實勤務逮獲通緝犯
2010
07/02
16:20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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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2 16:20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99年06月29日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潘明和、林俊廷執行組合警力勤務,於執行路檢取締告發違規時,查獲一名詐欺通緝犯,全案依規定偵辦並移送板橋地檢署歸案。

林姓通緝犯本於台北經營電子公司,多年前因公司受景氣風暴影響,經營不善倒閉而吃上詐欺罪官司,林嫌因債務纏身故在台北已無容身之地,經濟又陷入困境居無定所,為了維持生計所以於日前到嘉義市投靠朋友,平日以在早餐店打工維生,但轉換了環境詐欺案件也跟著拋諸腦後,林嫌完全忘了該詐欺案件,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因未出庭而遭通緝。林嫌於上述時地在啟明路左轉彌陀路時,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交通違規而遭警方攔檢,警方盤查其身分時,發現其身上又未攜帶任何證件,於詢問其身分時又吱吱唔唔三緘其口,經警方以M-POLICE警用電腦查證,才發現其遭板橋地檢署通緝在案,遂依規定將林嫌帶返所偵辦移送板橋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平時要求同仁擔服各項勤務應隨時提高警覺,打擊犯罪是警察責無旁貸之工作,發現可疑應主動盤查並適時請求勤務中心警力支援,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落實勤務當場查獲詐欺通緝犯一名,充分表現員警服勤細心、用心為治安努力,應給予二員正面肯定及獎勵。

上傳時間:2010-07-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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