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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停車繳費簡訊服務,車輛轉賣時應記得註銷以免持續接到催繳通知
2010
06/28
20:4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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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8 20:4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推出停車繳費簡訊通知深獲好評,交通局提醒車主車輛轉賣時務必上交通局網站辦理變更或取消程序,以免持續接獲催繳通知。

交通局推出手機簡訊通知服務措施,民眾只要至交通局停車繳費查詢網站(http://kpp.tbkc.gov.tw)申請簡訊通知,將會於繳費截止日前2天收到簡訊通知繳費,此項為免費服務,深獲好評。

但有不少的車主把車輛轉賣他人卻忘了上交通局網站辦理變更或取消程序,事後不斷接到停車費催繳通知。交通局提醒車主車輛轉賣他人務必上交通局網站變更或取消車輛基本資料。

交通局為了提醒民眾繳交未繳停車費,民眾只要上該局網站(http://www.tbkc.gov.tw)登錄成為電子報會員,系統將會於開單次日第10天起至繳費截止日止,以電子郵件方式提醒民眾繳費,以免因超過14天繳費期限,而收到罰單困擾。

基於便民,交通局已推出手機及網路代收路邊停車費服務,以解決民眾路邊停車繳費單據遺失、條碼無法讀取或因忙碌忘記繳費等問題。若已申請手機或網路繳費服務之民眾,請勿再持單至超商繳費,以免重覆繳費。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交通局停管中心(07-2299825轉312)聯繫。

上傳時間:2010-06-2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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