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求對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經建行政職系課員一名。
二、工作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公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三、資格條件:
(一)考試: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二)具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現任職務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經建行政業務及相關業務。
五、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五年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於本(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前寄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台中市西屯區公所人事室古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請註明聯絡電話)。
六、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一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七、聯絡電話:(04)22556333轉606。
八、報名期限:自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