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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所員警制伏持刀進入民宅強盜案
2009
03/26
21:3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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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6 21:3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所於11時20分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上述地址發生強盜案,線上警組立即到場時該莊姓屋主在門外大喊:『嫌疑人在屋內並持刀反鎖』,警方與歹徒對峙後趁其欲奪門而出時將其制伏在地,全案帶回偵辦。

經查該嫌疑人李00至上址對屋主佯稱是否姓陳,屋主一時不察讓李嫌進入屋內,李嫌進入後即要求莊姓屋主支付新台幣20萬作為跑路之用,其不肯交付後李嫌即亮出一把美工刀攻擊。屋主閃躲後跑進廚房持菜刀反抗,雙方於一樓客廳持刀對砍後,李嫌左上肩及左手臂受傷流血並負傷往二樓欲由後陽台逃逸,惟找不到出口即將該美工刀藏置於陽台的石棉瓦夾層內(經警方起獲)再度返回一樓欲開門逃逸時為警組當場查獲。李嫌依強盜未遂罪移送偵辦。

經詢李嫌坦承上述犯行,供稱因缺錢花用而犯案,全案依強盜未遂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09-03-26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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