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將實施「污染總量管制」制度,亦即整個高高屏空品區,只能容許一定程度的污染排放量,舊有工廠若投資設備減污,不但可以抵減空污費,所減少的污染量,還可以當成「配額」,賣給新的工廠,為了讓這套制度順利運轉,環保局設立「固定汙染源總量管制及許可諮詢服務中心」,為廠商提供資訊整合、輔導審查等服務。
此外,有些老舊工廠,因為實在無法再減量了,因此高雄市環保局準備推動「移動污染源抵減固定污染源」制度。例如,某工廠補助、鼓勵員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認養公車路線、種樹、洗掃街,這些降低移動性污染物(主要是汽機車所排放)的作為,也可以扣,新工廠也若無既有配額可買,可比照上述方法取得排放權。
環保局長李穆生指出,「污染總量管制」是個相當先進的概念,此制度以經濟誘因促使舊工廠減污,還可以依法禁止設立新廠。在過去「經濟優先」的時代,鐵定遭到企業界的強力反彈,但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市府認為時機成熟,此時不做,以後就會後悔。
行政院環保署預定今年七月一日起,由高高屏地區率先試辦「總量管制」。不過,由於廠商對於污染減量可以獲得多少獎勵?到底有多少配額?新工廠如何取得排放的配額?舊工廠如何減量?可能茫然不知,因此環保局在第一科設立了「高雄市固定汙染源總量管制及許可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廠商諮詢,受理污染排放許可審查、預審、輔導等服務。
李穆生強調,這套制度提供經濟誘因,讓廠商自願減少污染排放,一來,環保局本來就有「投資污染防治設備抵減空污費」的制度,例如,廠商若投資一千萬,污染量減少,本來該繳的空污費就可以減少,而政府再幫廠商付一部份的設備費(最高30%),就長期經營的角度來看,相當划算,但這只是消極的作為,如今加上「污染配額」,相信廠商會更有意願投資污染防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