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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男子酒駕撞安全島
2010
06/19
20:32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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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20:32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在苓雅區中華四路133號前,見男子駕駛一輛000-VV號機車撞上安全島。遂予以攔查,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偵訊後移請偵辦。

被取締中年黃姓男子〈54歲〉自稱與女友吵架,前往左營區海產店與朋友喝啤酒,約喝3瓶後酒脾大開,改以烈酒暢飲。大概於凌晨2時5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開車回家。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緩及易科罰金恐超過9萬元。他後悔表示,小酌疏解壓力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簡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中華四路有一男子撞上安全島,致交通標誌損壞,情況危險有擦撞路人之虞。經攔檢發覺時男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竟高達0.90毫克。研判一般喝啤酒量,至少要喝10瓶以上。

黃00雖裝迷糊,回答大多數推卸之詞,警方偵訊後,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06-1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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