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安順廠海水池及周圍漁塭,近來發現遭人破壞圍籬,疑似有捕撈魚體之非法行為,且日前行政院經建會開會同意該區周圍漁塭持續停養至103年6月,有鑑於此,環保局呼籲民眾勿破壞管制區之圍籬,非法捕撈魚體,以免受罰。
中石化(台鹼)安順廠發現戴奧辛污染事件後,市府為保障民眾健康,於92年公告中石化海水貯水池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不得於海水貯水池內捕撈魚體,違反者將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鍰。
鄰近場址之漁塭市府自94年7月起劃設為緩衝區,公告停養至99年6月,因停養期間屆至,而安順廠現由中石化公司執行整治工程中,為避免整治期間有二次污染之疑慮,市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鄰近漁塭將持續停養至103年,不得養殖魚體,經發現養殖者將依法追回停養費。該停養期限係至中石化公司完成第一階段整治工程止,預估可達污染面積縮減71%,污染減量82%,屆時市府將依整治成果評估解除停養事宜。
目前場址海水貯存池及鄰近停養漁塭均設置圍籬及告示牌,敬告民眾不得捕撈魚體,環保局並已派駐專責人員,加強巡查管制安順廠區及周圍魚塭,發現違法情事即依法處分。另外,損害圍籬及盜捕魚體,依刑法規定屬毀損器物及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