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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行走於道路上避免車禍發生的注意事項
2010
06/17
21:27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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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21:27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行人或晨間運動高齡民眾車禍傷亡的比率相當高,依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統計,本年迄今高雄市計發生41件A1類交通事故,其中慢車、行人肇事所致死案件就占了10件,值得大家重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有鑑於此,歸納出行人行走於道路上,應注意下列幾點:

(一)行人穿越道路車禍死亡,以中老年人及學生死亡率最高,分析原因可能為老年人在行動及反應上較遲緩,且在清晨中運動穿著深暗色衣服,穿越道路;另學童可能為趕上學,隨意奔跑穿越道路或闖紅燈。

(二)高齡者晨曦運動或深夜外出,應穿著顏色鮮明的衣服,並沿著有燈光之處行走,讓汽車駕駛人容易發現。(穿暗色衣服之行人,時速64公里之駕駛人,能見度小於50﹪;穿白色衣服之行人,時速97公里之駕駛人,能見度高達97﹪)

(三)不得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行人如闖紅燈),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目的在確立行人穿越道之權威。惟汽車駕駛人除應負肇事之責任外,行人闖紅燈也應處罰。

(五)行走沒有騎樓地或人行道的路段,最好是靠邊面對來車方向行走(靠左行),避免遭後方來車追撞。

(六)避免從停車之兩車輛中間空隙或站牌公車前突然衝出道路,因汽、機車駕駛人可能反應不及,最易發生肇事。

上傳時間:2010-06-1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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