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粽子太香可能受罰喔!
2010
06/16
18:45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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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18:45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麵包太香罰10萬,粽子太香也是罰10萬」!販賣粽子業者端午節期間訂單大增,所產生的油煙非常驚人,民眾因厭惡此種味道造成心理不安或焦躁,向嘉義縣環保局陳情異味,若被測定高於標準,環保局將依法告發處分。

製作粽子需經過炒炸程序,油脂溫度達到一、兩百度C以上,會產生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若油煙未進行適當處理,將影響人體健康,甚至引發民眾陳情。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因應陳情異味件數日漸增加,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周界排放標準工業區與農業區分別為50與30,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皆為10。一般餐飲業大多位於住宅區或鄉村區,異味污染物周界標準為10,業者應留意製程產生的異味濃度,改善烹飪環境,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免受罰。

上傳時間:2010-06-16 18:4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大慶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