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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法規宣導 落實畜牧業廢(污)水管制
2010
06/07
19:20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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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9:20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7日指出,為輔導苗栗縣轄內畜牧業者提升廢水處理設備之效能,同時加強宣導水污染防治法各項新增規定。環保局將於99年6月10日下午會同苗栗縣農業處及苗栗縣養豬協會等單位,在中油紫園禮堂共同辦理99年度畜牧業水污染防治宣導說明會。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這次說明會將針對畜牧業廢污水法規、廢(污)水處理技術、生活(污)水減量及臭味控制等要項加強宣導。藉由宣導會之召開,使縣轄內畜牧業者確實瞭解環保相關法規規定,同時提升業者廢污水處理設備操作技術,改善放流水水質,減輕河川水體之污染負荷。

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為協助苗栗縣業者瞭解環保署各項新修正法令之規定,環保局將定期彙整相關法規資料,並且召開法令宣導說明會,輔導各列管事業瞭解各項最新環保法規之相關規定,使事業單位得以及早因應,並避免因不瞭解法令規定而觸法受罰。

上傳時間:2010-06-07 19:2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廖國樑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