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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亂丟垃圾製造髒亂全都錄 第二次查獲罰款加倍!
2010
05/26
14:35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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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6 14:35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你丟、你丟、你還在丟嗎?趕快戒了吧!」台中市環保局以尾隨攝影方式加強取締違規亂丟垃圾、菸蒂及張貼廣告等行為,並且獎勵民眾檢舉,成效斐然。98年度完成告發處分案件共計7098件,屬於檢舉案件並核發檢舉獎勵金者共計5113件,計發放民眾檢舉獎勵金新台幣1,923,660元。99年度統計截至目前已受理民眾檢舉違規亂菸蒂等案件計3579件,主要為民眾協助以尾隨攝影方式檢舉違規行為人。

環保局表示,違規亂丟煙蒂、垃圾雖是每個人小小的動作,但卻是影響市容、污染環境妨害觀瞻之主要殺手。尤其清潔隊員每日穿梭在車潮中之安全島兩側撿拾煙蒂、垃圾,交通安全及個人安危之驚險更是屢見不鮮。因此環保局自95年5月份即開始執行尾隨攝影取締違規亂丟煙蒂、垃圾、亂吐檳榔汁及違規張貼廣告之不法民眾,95年度共取締212件、96年共取締417件、97年取締3042件,98年取締7098件。

97年度起案件暴增原因為,中市自96修正通過「台中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獎勵金由10%提高為30%,檢舉內容則以開車或騎乘機車亂丟菸蒂者佔大多數,如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每件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告發後,處罰新台幣1200元,第二次查獲則罰款加倍為2400元。

環保局表示,亂丟菸蒂垃圾、亂吐檳榔汁、違規張貼廣告、遛狗留便等行為,堪稱為市容四大殺手。環保局目前於街道設置垃圾筒亦均有加設熄煙盒,本年度預計於街道再增設100餘組垃圾桶(含熄煙設施),並請吸菸民眾應自備熄菸盒,勿隨手丟棄菸蒂,改善環境衛生光靠環保局的力量絕對不夠,只有全民建立維護環境清潔之共識,提升環保意識,結合大家的力量,始能達到一定效果。經濟不景氣,多發揮公德心,先去除小惡習,既可節省荷包,又可改善生活環境,利人又利己,何樂而不為?

上傳時間:2010-05-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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