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三、五分隊於數月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綽號「蔡經理」、「陳經理」、「林經理」等男子,在北、中、南各地報紙廣告版刊登徵求助理、司機、工作夥伴、會計等廣告,利用求職民眾需錢孔急之心態,透過電話向民眾聲稱:「此為接送小姐賓館之工作,分為早晚班,日薪新台幣(以下同)約3仟元,為逃避警方查緝,現經營模式改為客人將服務費用交予賓館老闆娘,公司再透過轉帳方式將薪資匯入司機帳戶,因此必須準備履歷表、駕照影本及提款卡,因公司會計將利用一天的時間來測試該提款卡是否有銀行扣款,所以必須再提供密碼…」,視民眾所在北、中、南地區,以每件酬勞新台幣(以下同)一仟元之代價指使各地助理林○○等助理於特定地點收取民眾資料,南部則透過客運寄往中壢,北部則透過擺櫃或藏匿某處由車手領取,並以之作為「網拍購物」、「猜猜我是誰」、「假冒檢調單位」、「網路交友」等詐欺手法之匯款帳戶,俟求職民眾發現帳戶已被警示,而撥打該報紙廣告電話以查詢金融卡現在何處時,發現該電話早已停話使用,始發覺被騙。
經三、五分隊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月之深入調查,得知該詐欺債集團係以黃○宇為首共組「趙哥」詐欺集團,平日以桃園縣平鎮市某處為據點,該組織旗下分為多組,而每二、三人為一組:B組、Y組、F組,歷經數月之縝密調查蒐證終掌握該集團之工作息方式等,而嗣於99年05月20日,由高雄地檢署黃檢察官世勳、陳檢察官筱茜共同指揮展開收網查緝行動,經偵一隊、偵二隊、刑事警察局四隊二組、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分組同步於桃園縣平鎮市、台北縣三重市等據點展開拘提、搜索,共查獲黃○○等人,並查扣手機、金融卡等相關犯罪證物乙批,有關被害人部份正陸續清查聯繫中,全案依違反詐欺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特別呼籲民眾求職時,若遇對方要求提供金融卡做測試等各種名目,大抵皆是詐騙手法,勿輕易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