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推中小學生身懷「泳」技成效佳
據WHO(2001)統計,我國0至14歲兒童每10萬人溺水死亡率為1.8,遠高出英國18倍!教育部公布我國學生游泳能力統計結果,94至97年278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國小學生佔43.5%,居各教育階段首位。教育部為提昇中小學學生游泳能力,自94年至97年展開「推動學生游泳能力方案」,嘉義市自96年開始執行,截至98年已有12,784人次接受游泳教學課程,國小生學會游泳的比率三年間從38.8%上升至67.9%,幅度達42.8%,成效顯著。
嘉市府教育局配合教育部推動此政策,96年頒訂「嘉義市國民小學推動游泳校外教學實施要點」,全面推動國小五、六年級實施游泳教學,場地及課程教授則由學校與校外合法優良民間游泳池合作,市府逐年編列經費,部分補助交通費及貧困學生課程費,據估計,98年度補助各國小約190萬、補助貧困學生達278人。上課次數從96年每年上8次課,到98年每年上課12次,讓孩子從小學會游泳,提高水中自救能力,並加強對游泳運動的認識與了解。
96年至98年,嘉市國小生共有12,784人次參加過此課程,且依據教育部頒訂的檢測標準(國小生可不限姿勢,但會換氣游15公尺),學會游泳並通過檢測,從96年的38.8%到98年的67.9%,國小學生學會游泳的比例,大幅提昇42.8%!。
另嘉市國中部分,除大業國中有游泳池,因此全校學生都須接受游泳課程外,其他各校也必須在暑假期間舉辦游泳育樂營,全面讓國中小學生都能具備這項帶著走的能力,發揮保命健身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