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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採區段徵收 議員要求市府向中央爭取修法
2010
05/18
17:47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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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17:47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台中市議員陳淑華今(18)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包括水湳經貿園區、中科特定區、高鐵台中門戶專區等地區,台中市目前正積極進行許多大型開發案,但市府在土地徵收上都使用區段徵收而非重劃方式,枉顧地主權益,讓外界說得很難聽,希望市府要注意。市長胡志強則立即回應表示:他確實聽到很多謠言,說他因為土地開發拿了很多錢,他要鄭重地說明,如果他有拿任何一毛錢,他立刻退出政壇。他說,農業區土地徵收之所以用區段徵收方式而不是重劃方式,是法令的規定與限制,他也認為不合理,應該修改,如果有空間、大會也能做出決議,市府會全力向中央爭取。

台中市議會議程今天繼續進行專案報告,由都發處長黃崇典報告包括水湳經貿園區、中科特定區、高鐵台中門戶地區、台糖土地、台中市火車站、大河里工業區等多項開發案,由於事涉不少地主權益,旁聽席上幾乎是座無虛席,議員們也為爭取地主權益賣力演出,使得整個議事堂可說是熱鬧滾滾。

市議員陳淑華指出,台中市目前正積極進行多項土地開發案,包括水湳經貿園區、中科特定區、高鐵台中門戶地區等,開發總面積超過2000公頃,但市府在土地徵收的作業上常常採用區段徵收,而不是以重劃方式進行,使得地主蒙受巨大損失,外界把市府說得很難聽,希望市府要特別注意,難道開發方式一定要用區段徵收?

她說,市府口口聲聲說:之所以採用區段徵收方式是因為相關法令的限制。但據她瞭解,市府所引用的只不過79年的一紙行政命令,91年行政院明明另有函示,可以放寬相關規定,採用重劃方式,市府為什麼不用?難怪外界會有許多傳聞。

包括市議員丁振嘉、劉國隆、張耀中、黃馨慧等人也都提出相同質疑,希望市府能夠站在民眾的立場,保障地主的權益,不要再讓傳聞發酵。

針對質疑,胡市長立即回應指出:外界的謠言他也聽到了,說他在土地開發案中拿了不少錢。他必須鄭重澄清,如果他有拿任何一毛錢,他願意立刻退出政壇,而且是永遠退出,絕沒有第二句話。

胡市長說:在農業區內的土地開發,採用區段徵收方式是法令的規定,他也認為這個規定不盡合理,也希望能夠修改,並非市府故意不用重劃方式。議員指稱91年有函示可以採用重劃方式,他知道這個規定,但這個規定有許多的限制,如果條件符合,他絕對會站在民眾的立場全力爭取。他說,如果還有空間,大會也能夠做出決議,他一定會全力向中央爭取。

上傳時間:2010-05-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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