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不當開發壽山國有地都計變更為「自然公園」用地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市府提案,將壽山由原來「保護區」用地變更為「自然公園」用地,與即將成立的「國家自然公園」形成雙重生態保護。
都發局盧維屏局長表示,壽生生態保育應具永續性,惟以往都市計畫劃設為「保護區」之國有地,依法仍可讓售開發,去年就曾發生經濟部無預警公告壽山恢復採礦、國有財產局公告讓售土地,以及軍方興建設備破壞地貌等爭議,為徹底杜絕國有地的不當處分,故將壽山的920公頃土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準公共設施「自然公園」用地。
陳菊市長於去年10月即向吳敦義院長爭取將壽山納入國家公園法系,藉此保有生態保護管理層級,內政部營建署已修訂「國家公園法」及送請立法院審議,並預計於今年7月正式掛牌設立管理處,屆時高雄壽山地區將會是我國首座「國家自然公園」。
都發局表示,都會地區自然公園必須是保育為主,休憩為輔,未來壽山由市府持續執行土地使用管制,而納入國家公園法系管理之後,也將可加強獨特文化、生態、地形地貌永續保護,同時藉由教育推廣,讓民眾因認識而更加珍惜壽山自然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