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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衛生局宣導業者鹼粽製作勿使用硼砂
2010
05/08
18:11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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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8 18:11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衛生局食品衛生課昨天由課長帶領衛生稽查員及食品志工,前往北辰市場進行鹼粽製作勿使用硼砂宣導,針對鹼粽販賣業者一一說明硼砂對人體的害處,非法使用硼砂的後果,並提供硼砂替代品三酸磷酸鈉給業者使用。

食品衛生課馬課長表示,硼砂進入人體後經過胃酸作用會轉變為硼酸,而硼酸在體內有積存性,連續攝取會在體內蓄積,妨害消化酵素的作用,引起食慾減退、消化不良、抑制營養素的吸收;其中毒症狀有嘔吐、腹瀉、紅斑、循環系統障礙等,嚴重時甚至會發生休克、死亡。硼砂是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物;不准添加於食品中,如經查獲,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6到30萬元整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移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鹼粉雖屬於合法食品添加物,但多以碳酸鈉、碳酸鉀或氫氧化鈉製成,屬強鹼物質,外觀無色、無臭,不可直接食用,應小心存放,避免孩童誤食,萬一誤食,不可催吐,以免食道二次傷害,可服牛奶或清水後立即送醫。

衛生局即日起提供三偏磷酸鈉供民眾索取,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意者請洽食品衛生課。

上傳時間:2010-05-08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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