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母親表揚大會,5月7日受表揚的28位模範母親,係苗栗市各里辦公處推薦含莘茹苦、教育子女有成,而且貢獻鄉里、積極奉獻的模範母親,經苗栗市公正賢達人士組成之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時嚴謹審慎遴選出北苗里模範母親黃陳四妹女士代表苗栗市參加苗栗縣政府表揚。
民國12年出生西湖湖東陳家的黃陳四妹女士,置身窮又重男輕女的環境,兩度被賣為養女、一生目不識丁。
雖是陳家長女,出生幾天就被鴨母坑更封閉的陳家領養,度過12年辛酸養女歲月。滿12歲又被養父以280元賣給茅仔埔張家,雖沒像親生子女般讓她讀書,張家卻給了她完整的教育-「田頭地尾、灶頭鍋尾、針頭線尾、家頭教尾」客家婦女教育。
22歲經媒妁之言嫁到銅鑼朝陽村芎蕉灣後龍溪谷的竹籬茅舍,是她生命中第四個家,她和夫婿黃玉水憑藉過人的毅力寫下力爭上游的家族史。
她生下七個兒女,家中食指浩繁,除耕田耕圃,為籌錢繳孩子學費,早午晚三趟到大坪頂營區挑餿水餵豬,她還挑菜到公館五穀賣,沒日沒夜為生活打拼。
雖窮卻讓兒女唸書,所幸都爭氣。長子高中畢業服務郵局,長媳服務清潔公司;次子大專畢業服務台塑,次媳任教職;三子任職教育部即將博士畢業,三媳碩士畢業擔任建功校長;么子高中畢業自營實業,四媳大專畢業是功文數學教師;三個女兒均已婚嫁,內外孫子女十餘位大都已大學畢業,已有四位碩士,家庭幸福美滿。
62年從芎蕉灣搬到大坪頂,從茅舍住進瓦屋,鄰里婚喪喜慶廟會,她從不缺席。87年再搬到北苗,年事雖高仍在五湖德龍宮入鸞、法龍寺當志工,她樂意與人分勞解憂,鄰里多人獲得她的幫助。
她少女時是順服貼心的好女孩,為人媳時行出孝道的實證,為人母時是愛家育兒的好母親。即使兒子已是台塑高專、教育局長,勤儉持家個性依然未改,正是台灣客家女性的典範。
圖說:苗栗市模範母親黃陳四妹女士接受表揚,代表苗栗市參加苗栗縣政府表揚。
,三子黃新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左二)與市長邱炳坤(右一)代表會主席呂文松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