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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規劃蓋電廠 要求環評審查授權地方
2010
05/03
16:45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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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3 16:45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研擬在卓蘭鎮白布帆興建太陽能電廠,5月3日召開產官學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縣長劉政鴻表示,將建請中央協助用地取得,並將環評審查授權地方,以提高時效。

苗栗縣政府規劃在卓蘭鎮白布帆興建太陽能發電廠,委託工程顧問公司進行開發規劃評估,預計第1階段開發面積29公頃,發電年收入為新台幣1億6145萬元,並將透過招標模式,尋求民間合作興建。

與會學者表示,電廠規劃須與台電溝通配電系統規格、配套設置變電所及效益評估,結合觀光休閒規劃須有具體規劃;昱晶能源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李仲明則表示,相關法令已不合時宜,須再協調溝通,他並提出合作廠商是否有減稅優惠鼓勵綠色能源,工研院反映開發太陽能電廠應與台電溝通協調售電費率等問題。

代表經濟部能源局出席的能源技術組技正陳崇憲表示,已與台電溝通相關法制作業,減稅優惠問題正與財政單位協調中;他提出,環評問題可能是興建電廠最大變數。

今天縣府在3樓會議室召開「苗縣卓蘭白布帆太陽能發電廠及多功能示範園區開發可行性評估」第1次產官學座談交流會,邀請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技正陳崇憲、工業技術研究所太陽光電科技中心經理詹麒璋、昱晶能源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李仲明、苗縣工策會總幹事李京勳及縣府參議許滿顯、縣府工商發展處長姜松茂等人參加。

劉政鴻表示,推動綠色能源產業是中央政策,環評程序耗時,令地方政府頭痛,將建議中央將環評審查權力下放,以排除時效束縛。他並指出,卓蘭早有興建變電所規畫,因用地問題延宕,縣府可協助解決,協調相關單位在1周內決定設址,盡速規劃。

劉政鴻表示,白布帆地區可供興建用地共75公頃,選擇白布帆地區設廠原因在於氣候,當地日照長,且用地屬於河川新生地,希望國有財產局支持釋出土地,由苗栗縣府承購。

劉政鴻並要求鄉鎮公所配合地上物徵收,否則可能放棄興建;他表示,所有相關招商、招標程序將依中央規定執行,不會優待保障特定對象。

卓蘭鎮公所鎮長詹明光在會中表示,縣府有心將卓蘭列入旗艦計畫發展地方,鎮公所全力協助取得用地。

圖上:劉政鴻並要求鄉鎮公所配合地上物徵收,否則可能放棄興建;他表示,所有相關招商、招標程序將依中央規定執行,不會優待保障特定對象。

圖下:苗栗縣政府研擬在卓蘭鎮白布帆興建太陽能電廠,5月3日召開產官學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

上傳時間:2010-05-0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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