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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抽驗麵類、水餃皮及糯米腸檢驗結果公布
2010
05/02
19:48
陳玉芳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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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2 19:4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抽驗麵類、水餃皮及糯米腸檢驗結果公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99)年4月至轄內抽驗59件麵類、水餃皮及糯米腸等製品,其中7件檢出防腐劑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11.9%,此次違規原因係添加防腐劑(苯甲酸)。

該局依抽驗計畫至轄內製麵廠、麵攤及傳統市場等地點抽驗米、麵濕製品,檢驗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其中「水餃皮」抽驗13件,有5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8.46%:麵條抽驗32件、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6.25%;其他糯米腸(11件)、餅皮(3件),全部符合規定。該局除飭請販售違規產品之業者,將該批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外,並追查製造廠商,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同法第33條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款。

行政院衛生署將麵條歸類為主食性食品,水餃皮習慣上食用方式比照「手工蛋皮」均尚未准許使用防腐劑。「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民眾若長期偏好食用同一類食品或過量食用非法添加之防腐劑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肝、腎及神經系統。

為維護民眾健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除責令製造業者應遵守食品相關法令做好自主管理,並籲請販賣業者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同時呼籲消費者盡量向有商譽之廠商購買,共同維護食的安全。

上傳時間:2010-05-0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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