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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集團預備投入新台幣50億元辦理遠雄花蓮海洋公園二期開發案
2010
04/30
18:13
天眼日報記者
買木森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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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30 18:13
天眼日報記者 買木森 花蓮縣 報導

 

遠雄集團預備投入新台幣50億元辦理遠雄花蓮海洋公園二期開發案

看好花蓮國際觀光潛力的遠雄集團,預備投入新台幣50億元辦理遠雄花蓮海洋公園二期開發案,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今天率隊前往花蓮縣政府尋求行政協助,縣長傅?萁表示高度歡迎,強調只要與行銷及推動花蓮觀光有關的事務,縣府在行政上一定全力配合,公、私部門共同為花蓮觀光發展齊心打拼。

遠雄集團這次提出的「海洋公園第四次變更(擴大)開發案」,業者預計再投資50億元,增加海洋遊憩及教育功能完整性及遊憩設施多樣性,主要基地位於目前海洋公園南、北兩側,是目前縣府列管中的重大投資案件。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專員謝志烽、花蓮海洋公園總經理吳方榮等人昨天聯袂前往縣府拜會,傅縣長親自率領相關局處首長,展臂歡迎遠雄集團的加碼投資,強調搭配「印象太魯閣」籌設,包括大陸團及國際旅客將帶來無限商機,傅縣長笑稱,現在來花蓮投資「正是時候」,強調「印象」與「海洋」兩大旅遊景點,未來將一南一北相互輝映,觀光「錢」景無可限量。

蔡宗易指出,「海洋公園第四次變更(擴大)開發案」亟需解決的問題,包括基地內道路橋樑的認定、軍事禁、限建範圍以及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以及水土保持規劃書等事項,彼此間環環相扣,例如水規書因涉及道路位於農牧用地上,已獲壽豐鄉公所認定為既成道路,應可順利解套,相關疑義,都希望縣府協助列入「第四次變更(擴大)開發案」計畫予以補正。

傅縣長表示,少了海洋公園,花蓮觀光真的不知該怎麼辦,因此只要有助於花蓮觀光推展與行銷的事務,縣府責無旁貸一定全力促成,但同時需注意相關法令規定,絕不能讓公務員承擔違法風險;他說縣府力促「印象太魯閣」計畫付諸實現,期能發揮觀光群聚效益,他也相信花蓮海洋公園一旦擴建完成,遠雄集團本身及花蓮觀光發展將「如虎添翼」,將打造花蓮成為亞洲觀光新地標,人潮、錢潮匯聚的最熱門景點。

上傳時間:2010-04-3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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