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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李述德:修財劃法地方增財源,要靠後續配套
2010
04/26
19:55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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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19:55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在台灣菸酒公司苗栗縣竹南啤酒廠舉辦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研討會,李述德等相關官員到場聽取桃園、新竹及苗栗等縣市政府、鄉鎮代表對修正財劃法的意見。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政府財源一定會增加,但改善地方財政還要靠後續配套。

李述德表示,財劃法修正的主要重點包括,公式入法,讓地方財政安定;把餅做大,中央拿出新台幣1000億元分給各縣市,地方政府財源一定會增加,比例及數額的差異須靠相關配套作法處理;鼓勵地方自力更生籌措地方財源,增加地方財源自主效能。

李述德指出,中央統籌分配款的精神就是「抓長補短」,以澎湖縣為例,年稅收6億元、歲出60億元,其間差距須靠統籌款及相關補助款因應;而台北市年稅收6000億元,僅使用1000億元,其他則交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其他縣市。

李述德表示,財劃法只是改善地方財源的方法之一,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再靠後續配套措施,例如政府歲出規模及結構合理化、財政效能提升等。

他指出,目前各地方政府鄉鎮的自主財源占總財源的40%到70%,但經此次修正財劃法後,將增加到65%到70%,雖不能完全滿足各縣市需要,但要先踏出第一步,再做其他細節及技術機制微調,才能改善地方財政。

上傳時間:2010-04-26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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