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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押禁錮無辜被害人 警網搗破強盜窩 逮8惡煞
2010
04/22
18:13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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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 18:13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湖警分局昨(20)日在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志炫指揮下兵分數路,前往苗栗縣竹南鎮直搗強盜窩,偵破一起強盜案,並將蔡姓主嫌(20歲、竹南鎮人、曾犯有詐欺刑案資料)與仝姓(18歲頭份鎮人)、林姓兄弟(24、28歲竹南人、分別有曾犯有強奪、毒品與竊盜、贓物、毒品、偽造文書等前料)、李姓(25歲頭份鎮人)、柯姓(女20歲竹南鎮人)、吳姓(女20歲頭份人)、蔡姓少年(15歲)等8人一網成擒逮捕歸案,並查獲42吋液晶電視1台、筆記型電腦1台、音響1台、PS2遊戲機1台等證物,扣案帶分局偵辦。

據大湖警方表示:本案古姓與黃姓被害人係朋友關係,於本(99)年3月21日相約至苗栗市網咖玩線上遊戲,遊戲不久後竟被蔡姓主嫌與同夥,以幫朋友處理債務為由,強行押出店外,要求2被害人交出現金,2人表示身上沒錢,竟換來眾人拳打腳踢,打得滿臉鮮血全身是傷,犯嫌並將黃某身上手機(含儲值卡)強行取走。惟眾歹仍心有不甘,復強行將已受傷2人,帶往渠等犯嫌藏匿租賃處所,加以私行拘禁(黃姓被害人7天、古姓被害人14天)。拘禁期間,渠等同夥輪流看守,1天只給吃1餐(或分食1個便當)、洗澡限制3分鐘、罰半蹲及罰站等方式凌虐2被害人,如果體力不支倒地,就會遭眾人輪流以球棒毆打侍候,以此方式惡意肆虐,藉此消磨時間為樂。

警方表示:古、黃2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只因古某積欠犯罪成員中柯姓、吳姓、林姓、李姓、仝姓犯嫌等1千元至數千元不等欠款,竟遭該等犯嫌找來蔡姓主嫌助陣,並將無辜的黃姓被害人也一併臠禁凌虐為樂,復在不甘無任何現金財務可圖下,竟又恫嚇家境較佳的黃姓被害人稱:「如果不帶我們到家裡搬值錢物品就把你幹掉埋掉當肥料。」致黃某心生畏懼,被迫帶同該等犯嫌到自宅(苗栗縣獅潭鄉永興村宅)內,任憑渠等強行將42吋液晶電視1台、筆記型電腦1台、音響1台、PS2遊戲機1台及光碟等值錢物品搜刮佔為己有,行為乖張的程度簡直將法律視為無物。本案大湖分局在被害人報案後,迅速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將該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分子一網成擒,伸張社會正義,有效打擊犯罪。全案警詢筆錄後依涉嫌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強盜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0-04-2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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