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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傾倒廢棄物,必追查到底,嚴懲不法。
2010
04/19
20:35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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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 20:35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台南市 報導

 

隨意傾倒廢棄物,必追查到底,嚴懲不法。

近日來嘉義市境內連續發現有幾處空地遭不法人士傾倒廢棄物,除影響當地環境衛生外,間接的向公權力挑釁,也讓土地遭受棄置廢棄物而不知情的地主倍感無奈。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接獲此類案件陳情時,派員會同地主或陳情人至現場勘察,也透過警察單位受理報案調閱附近監錄資料及其相關筆錄移送法辦,共同追查不法傾倒者,將其繩之以法,也希望透過市民守護家園、維護環境的同理心,共同檢舉不法傾倒廢棄物之徒,讓嘉義市成為健康、整潔的城市。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不法清運者或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勿再心存僥倖,隨意傾倒廢棄物,為人所不齒之行為,若經查證屬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若該清運者已取得清除機構許可證者,除上述刑罰外,逕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廢止其許可證。

上傳時間:2010-04-1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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