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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將加強取締雞、鴨、鵝等違法屠宰行為,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2010
04/12
20:54
方宜玲
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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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20:54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配合農委會積極管理屠宰禽肉衛生並兼顧防疫,雲林縣政府將加強取締雞、鴨、鵝等違法屠宰行為,縣府農業處表示,雲林縣違法屠宰行為聯合查緝小組將依法查緝違法屠宰販賣等行為,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呼籲消費者選購合法屠宰場屠宰之禽肉,以保障食肉安全衛生。

縣府農業處長表示,農委會為積極管理屠宰禽肉衛生並兼顧防疫,業於99年3月26日依據畜牧法規定公告,屠宰供食用雞、鴨、鵝應在屠宰場內,另為顧及民情食用禽肉習慣需求,另公告得免於屠宰場內屠宰之情形。

農業處進一步指出,依該公告免於屠宰場內屠宰之情形有於自宅內屠宰雞、鴨、鵝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於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內零售屠宰雞、鴨、鵝,並經縣府列入管理者及於離島建設條例所稱之離島內屠宰雞、鴨、鵝經縣府列入管理者,該公告並已自99年4月1日生效。

農業處強調,依據農委會該項公告內容,影響較大的為零售業者,應位於鄉鎮市公所所管理之零售市場及攤販臨時集中區內零售屠宰始合規定,籲請業者特別留意。

上傳時間:2010-04-1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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