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開發案因經濟不景氣,開發商無法取得地上權向銀行融資,被縣政府依重大違約為由解除契約,經縣府爭取向中央爭取,行政院做出繼續開發、BOT開發方式不變及縣府重新擬定「新開發計畫」等3項政策決議。縣府表示,將趕在6月底前提出計畫,以利後續招商開發。
占地86公頃的香藥草園區係由中央主導開發方式、全國五大生技園區之一,縣府於95年1月與開發商(春龍公司)簽訂投資開發契約,BOT合約20年,興建期3年,營運期17年,由農委會補助15億元,開發商投資16.5億元進行開發。
期間因遭逢經濟不景氣,開發商融資取得困難,造成資金不足及擅自停工,開發商於98年1月興建期屆滿仍未完成包括公共工程及自償性設施等應辦事項,縣府依法解除契約,並沒入1.5億元履約保證金。
縣府指出,香藥草園區進度落後,縣府基於地方發展考量,仍希望中央支持繼續完成開發案,2日在一項由行政院副秘書長陳慶財邀集包括農委會、經建會、工程會和縣府等單位召開的會議中,做出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繼續開發、BOT開發方式不變及縣府重新擬定「新開發計畫」報農委會送行政院核定等3項決議,香藥草園區開發案再露曙光。
縣長張花冠6日在主管會報中,要求城鄉發展處在6月底前提出開發計畫,重新啟動開發案,尤其嚴格審核開發商財務計畫,希望趕在年底前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