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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區公所組織規程草案、臺中縣、市取得共識
2010
04/06
12:30
羅業任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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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12:30
羅業任 台中市 報導

臺中縣、市年底合併升格直轄市,鄉鎮市公所擔心改制為區公所後,區長職等與組織編制會受到影響,對此縣府民政處呂英俊六日在業務會報中特提出說明,表示針對區公所組織規程草案,縣、市政府已取得共識,人口數在十萬以下的區公所將設四個課,十萬人以上設五個課,原住民區則增設土地管理課,因目前鄉鎮市長係領十職等的薪資,轉任區長後將建議內政部比照原領職能核薪。

臺中縣、市將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合併升格直轄市,為利鄉鎮市公所改制區公所作業順利進行,臺中縣政府民政處已與臺中市政府民政處針對區公所組織規程草案進行研商。

臺中縣政府民政處長呂英俊表示,臺中市目前區公所共設三個課,臺中縣二十一鄉鎮市公所則依人口數多寡不一分設五至七個課,為利鄉鎮市公所改制區公所作業順利運作,對於區公所組織規程雙方達成共識,人口數在十萬人以下的區公所將設四個課,人口數在十萬人以上的區公所則設五個課,原住民區則增設土地管理課,組織規格與目前的規格相差不大,該份區公所組織規程草案將送行政院人事單位參考。

對於鄉鎮市公所建議鄉鎮市公所改制為區公所後,位階能並列一級機關,呂英俊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下設區,區則有行政機關區公所,區公所是以區為範圍,人口在二十萬以上的區公所,區長職等為十職等,人口在二十萬以下的區公所,區長則為九職等,因目前鄉鎮市長係領十職等的薪資,轉任區長後將建議內政部比照原職等核發薪資。

上傳時間:2010-04-0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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