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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99年柳橙廢園補助即日起至4月30日辦理
2010
04/04
18:32
李玉婷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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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18:32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99年柳橙廢園補助標準為每公頃20萬元,請農戶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承租者另附契約書)請洽鄉鎮市農會或合作社辦理。

柳橙廢園土地須為合法使用(農牧用地、農業區),樹齡7年生以上,生長管理正常之果園。請種植柳橙農戶配合,注意申報時間,避免錯過時機。

柳橙廢園補助自99年5月即停止結束本計畫,往後不辦理廢園補助。

上傳時間:2010-04-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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