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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優鮮標章 請把握5/31期限前申請
2010
04/04
17:37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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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17:37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澎湖優鮮證明標章,為目前全國唯一經智慧財產局審查通過之水產品證明標章,有標章消費者才能辨識,食的安全才有保障,該局鄭局長明源表示,年度又開始接受申請中,請養殖業者把握申請期限。

澎湖優鮮證明標章是目前為止全國唯一的水產品證明標章,縣府將配合年度行銷活動辦理各項宣導行銷,要向全國民眾介紹澎湖縣經過驗證通過之優鮮之水產品,有「澎湖優鮮證明標章」之水產品。

目前澎湖縣已將本縣主要養殖之魚種(如海鱺、石斑、黃臘?、青嘴、嘉臘及黃鍚鯛等)列入申請,期能建立澎湖縣養殖漁業產地證明的功效,以利整体產業之提升。

澎湖優鮮水產品證明標章之使用,本縣訂定有澎湖縣澎湖優鮮水產品證明標章使用管理辦法,必須符合申請資格與經抽檢、產銷紀錄登記、現場評核合格,始核發證明標章使用,並訂定有申請期限,每年可於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檢具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放養量申請書、澎湖優鮮申請書與當年度檢驗合格及產銷記錄等提出申請,唯為配合計畫需要,請本縣有意申請證明標章之各合法養殖業者,亦請儘量利用本次提出,計畫期間縣府可輔導辦理,俟計畫結束後即須自行付費辦理。

請把握期限,於本年5月底前提出申請,以維權益,若有任何疑問,亦請電洽本局漁業輔導課9262620-132。

上傳時間:2010-04-0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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