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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溪下雙溪段堤防工程嘉縣府再為地方請命
2010
04/03
17:59
王大慶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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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3 17:59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朴子溪下雙溪段堤防工程嘉縣府再為地方請命

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要,嘉義縣朴子溪下雙溪段堤防工程,2日下午再由縣長張花冠和立委陳明文極力協調後,達成原則6年完成朴子溪下雙溪堤防施設等共識。

由於水利局規劃該河川堤防工程,將逐年分段進行,但全長近5公里,依水利署現有預算執行能力,至少要10年才可能全部完工,六腳鄉正義村大橋頭社區居民,希望先進行連結防洪堤的750米段,保護該部落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但地方向縣府和立委陳明文反映,水利局在上次協商中,同意先進行第1期連結防洪堤750米段,另分6年完成約4.8公里原堤新建工程又生變,讓地方頗感不安。

經縣長張花冠、立委陳明文邀請水利局顏嚴光、副局長洪丕振、水利署賴世銀秘書等人,下午再與六腳長黃錦成等數十位關係人當面溝通、協調後,作成下列結論。

1、請鄉長及村長儘速於一個月內協助取得土地先行使用同意書,由第五河川局依已發包之750M堤防興建,以維大橋頭地區居民安全。

2、請水利署逐年編列預算,原則6年完成朴子溪下雙溪堤防施設。

3、大橋頭地區750M堤防請河川局於1年內完成堤線變更程序,並於2年內完成土地補償費發放作業。

4、倘堤線未依程序辦理變更,應於朴子溪下雙溪堤防整體施設完成後,依廢堤程序辦理拆除前述450M臨時堤防,並將土地歸還土地所有權人。

5、750M堤防(包含300M堤防及450M臨時堤防),其中450M臨時堤防於拆除前,由嘉義縣政府研議籌措土地租金或休耕補助。

上傳時間:2010-04-03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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