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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請勿紅燈右轉
2010
03/30
20:21
吳素珍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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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20:21
吳素珍 台南市 報導

車輛紅燈時允許右轉由於涉及路口人、車衝突問題,經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討論結果,業已指示於紅燈時若無顯示右轉箭頭綠燈燈號,依規定「不能」進行右轉。因此,台南市除設立有相關指示標誌允許機慢車紅燈右轉之圓環路口,以及設置有右轉箭頭綠燈之路口外,並無實施車輛允許紅燈右轉之管制措施,敬請各位駕駛人及機車騎士朋友「勿」於紅燈時進行右轉,以維護行車交通安全及避免遭警方取締告發。

上傳時間:2010-03-30 20:2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素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