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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97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會議
2009
03/17
23:33
古惠英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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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23:33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97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於日前上午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林執行秘書建輝擔任領隊,率領專家學者及宜蘭縣等7個縣環保局業務主管等一行共13人,蒞臨花蓮縣考核。

張副縣長志明代表謝縣長主持,環保局戴局長文堅率相關業務主管及13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長受考,會中特地安排環保小姐弟吉安鄉化仁國小張凱傑、張瑋宸表演數來寶,逗趣生動的演出,贏得全場熱烈喝采,也讓考核委員對花蓮縣推動環保教育的成果留下深刻印象。本計畫考核包括簡報、書面資料查核及社區、機關、學校等資源回收執行情形現勘,考核活動在台灣花蓮監獄黃德滿典獄長、吉安鄉田鄉長智宣、壽豐鄉邱鄉長美淑、銅門國小陳明珠校長、牛犁社區發展協會楊鈞弼總幹事及安德啟智中心劉一峰神父陪同導覽解說於下午5時圓滿完成。

另外,花蓮縣廢棄物回收同業公會張理事長武雄、持修積善協會李執行祕書貞慧、池南社區發展協會潘經理亮語、溪口國小干主任仁賢、民生社區發展協會吳理事長明崇、社會觀察者林杰與張財得等,除參與分享環保工作推動心得外亦提供各項資源回收再利用作品參展,呈現出本縣四大體系環保工作紮根的具體成效。

環保局戴局長文堅表示,花蓮縣自86年起配合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政策,近年來更積極辦理垃圾強制分類、垃圾不落地等工作,97年度整體資源回收率達36.4%,高於全國平均值32.6%約四個百分點,在全國25個縣市中僅落後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新竹市等直轄市省轄市,為所有縣級單位第一名,顯示在縣民鄉親共同努力下,已養成民眾分類之習慣,讓垃圾變成資源,往最終「資源循環零廢棄」之目標邁進了一大步。

展望未來,花蓮縣將以追求資源回收率40%、垃圾回收率50%為目標,持續結合觀光與環保,依循『洄瀾2010年-創造花蓮永續發展願景規劃』,建構循環再生-新洄瀾,環境永續發展目標。戴局長同時呼籲民眾一起繼續努力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並期望鄉親朋友落實生活環保外更提昇層次推動「心靈環保」,以達成垃圾零廢棄全回收目標。

上傳時間:2009-03-1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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