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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華路自行車道橋車道中墩柱設計符合規範標準
2010
03/26
20:39
向文娟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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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20:39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由工務局新工處辦理的「左營區跨越崇德路、翠華路自行車道橋梁工程」,長560公尺,寬3.5~5公尺,穿越崇德路,柱位座落於公園用地內,右側有曹公圳及箱涵,左側為縱貫鐵路及高鐵用地,故柱位佈設空間僅約8公尺,且該橋墩基礎長×寬=8公尺×5.5公尺,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於建築時,應退縮3.9公尺建築。」橋墩座落位置受以上環境限制,因此橋墩佈設於車道中央。

本工程原規劃下地線形,採直線於崇德路口下地,惟穿越台鐵縱貫鐵路時,因受其上空高壓線的門型架限制,穿越地點向南偏移,致引道長度不足需延長,又已接近崇德路口而左轉下地,故變更引道下地地點位置。

橋梁設計時為維護行車安全,於線形設計時因考量橋墩位置於車道中央易造成行車安全疑慮,故橋墩兩側各留設淨寬1.8公尺共3.6公尺車道,符合「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之自行車道雙向2.5公尺之規定,橋墩前槽化引導行車方向,於鋪面標繪減速慢行字樣,又於緩衝平台設置軟墊、反光片等防護設施,並裝置照明設備以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上傳時間:2010-03-2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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