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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布廢棄工廠遭受污染 南縣環保局立即採取緊急應變
2010
03/24
20:58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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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20:58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擴大辦理已經關廠有潛在污染性的工廠土地調查,並於99年3月23日發布調查結果於環保署網頁,全國有28處土壤或地下水遭到污染,其中臺南縣有2處廢棄工廠土壤或地下水調查分析結果超過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臺南縣環保局於得知本項訊息後,雖尚未接獲環保署之正式檢測結果報告,惟為維護民眾健康及農牧安全,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俟環保署正式檢測報告送達後,依土水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環保局江局長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度辦理全國鋼鐵廠、電鍍廠、染顏料廠、皮革廠、木材防腐廠及電子廠等50家具有潛在污染性廢棄工廠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全國有28處之土壤或地下水遭到污染,本縣有2處廢棄工廠土壤或地下水調查分析結果超過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其中位於本縣安定鄉敬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調查結果場址內地下水中三氯乙烯濃度高達2.7mg/L(地下水管制標準0.05mg/L),超過地下水管制標準54倍,依據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三氯乙烯為疑似致癌物,長期暴露會造成肝損害及行為問題、神經系統傷害等。該場址廠房及設施均已拆除,目前空地為荒地,周圍為住宅、農地與工廠,並無種植食用作物,因考量地下水可能為民眾抽取利用,有影響健康及農牧安全之虞,環保局立即採取緊急應變至該場址周圍100公尺清查工廠、住家及農地發現有4口民井,已請暫緩使用,環保局近日內將前往採樣查證,並俟檢驗結果辦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另學甲鎮隆慶金屬加工廠土壤中鉻為307mg/Kg(管制標準250mg/Kg)與鋅為2530mg/Kg(管制標準200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該場址廠房存在而設施已部份拆除,目前場址空地雜草叢生,場址周圍為住宅及道路,土壤污染不易移動,無污染擴散之虞,環保局加強監控。

江局長表示環保局針對污染行為人敬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公告該場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依同條第3項規定作初步評估,如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將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後,限期提調查評估計畫及整治計畫,並囑託地政機關就該土地禁止處分。屆期如未依規定提整治計畫者,則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學甲鎮隆慶金屬加工廠之土壤超過管制標準將土污法第7條第5項規定請污染行為人作緊急應變並提改善計畫,改善期間以1年為限,未改善完成者則依同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公告該場址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限期提控制計畫,如未提控制計畫者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江局長表示請民眾配合環保局應變措施,如附近地下水井經查證超過管制標準,勿再使用以免危害健康,並呼籲業者應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之預防,而民眾亦須善盡土地管理的責任,以避免被處以罰鍰,後續需花費更多經費進行相關改善工作。

上傳時間:2010-03-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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