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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橙廢園最後一年
2010
03/24
20:47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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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20:47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為解決柳橙年年超產問題,由源頭減量縮減柳橙栽培面積,調降柳橙至合理之生產面積,以達產銷平衡穩定,保障農民收益,輔導農民廢園轉作,今(99)年為補助廢園最後一年,請農民把握最後機會。

縣長蘇治芬指出,99年柳橙廢園補助標準每公頃為20萬元,廢園後轉作無產銷失衡之虞作物者,補助種苗費每公頃最高5萬元,轉作柑桔者須使用健康苗,高接更新每公頃補助6萬元。本縣去年共廢園達到347公頃左右,在今年初的廢園面積申報已近300公頃,希以治本的方式來解決長年柳橙產銷問題。

農業處長呂政璋指出近日坊間謠傳明年廢園補助金額將再提高,致部份已申報的農民取消廢園申報的現象,有近50公頃取消廢園,情形頗嚴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99年為辦理廢園補助的最後一年且不再辦理收購事宜,為避免到柳橙產季又有產量過盛之問題,造成農民的損失,請農民不要聽信傳言,把握最後一年的機會向當地農會或合作社場提出申請,以免粒粒黃橙橙的果實掛在樹上,卻無人問津。

呂政璋強調柳橙廢園申報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剩下約1星期時間,土地須為合法使用土地(農牧用地、農業區),且樹齡7年生以上、生長、管理正常之果園者,農民可備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承租者另附契約書,無租約者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書,向土地所在地之農會或合作社場申請登記。呂政璋表示廢園後欲燒毀植株者可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於99年4月30日前完成清園,請農民把握最後的機會,期由源頭減量,達產銷穩定之目標。產量控制在合理範園,對於柳橙行銷縣府會繼續加強推動,期使雲林縣柳丁農有合理的利潤。

上傳時間:2010-03-2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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