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台中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子女向學,台中市民政處訂定「99年度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實施計畫」,自4月1日至4月30日止受理本年度第1次補助申請,請原住民學生把握機會。
民政處指出,本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三個月以上的原住民中低收入戶或其子女,現就讀教育部認定有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包含研究所學生),且98學年度第1學期之操行成績達75分、學科成績達65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申請者應檢附:1.申請書。2.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者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4.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5.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章戳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6.切結書。7.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等相關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如申請獎學金之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就學業成績較優者依次發給。另外,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公費或已領有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助學金者,依規不予核發。
本計畫相關表單請連結至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點選上方「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民政處」─「原住民族事務科」─「99年度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實施計畫、申請表、切結書及注意事項」下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向民政處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1231。